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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法律諮詢

業主若想經由本公司平台做為第三人為監督,業主需要再跟公司另簽一份合約嗎?

(業主)屋主及設計公司須依據合作內容簽訂承攬合約,並另外跟本公司簽訂第三方委任合約。而針對設計師合約書,本公司會以公平與誠實信用為原則協助業主審查,若有發現不合理的狀況,會要求設計師做修改,調整為雙方平等的權利義務。

業主如何確認自己朋友所介紹的設計公司或設計師是否合乎現行法令需求?

若業主對於友人所推薦的設計公司存有疑慮,業主可直接撥打本公司服務專線(02)2692-7189,本公司有代為查詢確認的服務。業主也可自行上經濟部網站,查詢該設計公司是否有合法登記。在公司負責人部分,可麗月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確認該設計公司的負責人、設計師,是否曾經有過重大糾紛紀錄已達自保目的。

若室內設計裝潢業者沒有紙本合約,而僅向業主採用口頭承諾,或是只用估價單當作合約,對業主是否有保障?

估價單本身並未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不能做為承攬合約來拘束彼此的行為。估價單,僅能做為合約附件證明彼此所約定的工程材料是否符合實際施作。為了避免日後雙方所生的爭議,室內裝修一定要簽好合約書,合約書還必須包含詳細的設計圖以及明確的估價單做為合約附件,兩者缺一不可。若要有更完整的保障,可委任公正第三方為監督與相關法律行為的審核,以降低整個工程發生爭議的風險與交易價金的安全。

業主若遇到了室內裝潢糾紛,業主與室內裝潢業者以「私下和解」的方式解決,是否洽當?若不採私下和解,應如何能保障彼此權益呢?

跑法院(法律訴訟程序)是大家都知道且相當複雜的一個解決爭端的選項。但其所需時日攏長,且所需訴訟費用不算少數,也不是一定能夠幫助業主尋得想要的結果。若爭議雙方採取私下和解的方式,除非把和解內容書面化且寫得很清楚,不然對方若是反悔不履行,最後還是必須提起訴訟方式解決。鄉鎮市或消保團體的調解,會將調解內容做成調解書。

雙方調解成立後,雙方所調解的內容如同法院判決書,不可再提上訴。調解成立後若對方沒有依據調解內容履行並妥善處理、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持這份調解書作為執行名義,向法院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若雙方調解失敗,下一個能夠爭取業主本身權益的方式只有走訴訟途徑。本公司建議業主尋求第三方專業且公正的人士進行案場狀況的鑑定與監督,不只能詳細且明確的記載案場記錄做為證據,還可讓業主先找其他廠商進場善後,如此才能安心。

當不得已必須面臨上法庭來解決合約上的爭議時,一份完整的鑑定報告,會比業主自己更能清楚地向法院說明自己與業者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其他還包括糾紛的細節、建議的解決方法,幫助法院做出更公正的判決。

一般來說,室內裝潢所生的爭議是屬於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

只要不是涉及合約上個資的造假或是估價單上材料的實際使用上有明顯錯誤,通常多是屬於民事案件的糾紛為主。

例如:設計廠商在估價單上註明用是使用零甲醛的建材,但實際上所使用的建材卻是會對人體造成相當傷害的高甲醛,此等行為就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詐欺罪;又,承攬的設計公司負責人登記的是人頭,或與屋主接洽的室內設計師沒有相關執照卻冒用假執照讓業主陷入錯誤,連簽署的合約名字都是假的,那麼則有偽造文書的嫌疑。除此之外,屬民事居多。

室內裝修廠商延宕完工日期已超過合約所定,業主可否向室內裝修廠商請求「精神慰撫金」?業主此等請求是否合理?

雖然業主提出該主張是法律上賦予的權利,然室內裝修遲工程延宕或其裝修工程存有瑕疵,業主進而向廠商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精神慰撫金),法院於實務判決書內所列之理由雖然不一,但在法院實務上多採取否定見解。

例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豐小字第429號民事判決判決理由書:「依據民法債編關於承攬契約之規定,並無得請求精神慰撫金之法律依據,故原告此部分請求,於法無據,亦難准許。」故法院認為承攬室內裝修工程違反契約內容並不能請求精神慰撫金。

就「非屬提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既屬私人建築物內之裝修法令,業主能夠自行參考最有關的規範有哪些?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若業主自行參考該法規仍有不明者,可來電於本公司洽詢,本公司有相關法務人員提供解釋,讓業主能夠明確瞭解自己應保障的權益。

施工、其他諮詢與聯絡我們

本公司驗收服務對於施工標的(例如:房屋、自地自建等)的類型有所限制嗎?

本公司是依照設計圖為驗收,所以不限房屋類型。但僅針對室內設計部分為驗收,不包括建築外觀部分。

業主欲委任本公司服務,業主需要付費嗎?

業主與設計師負擔本委任合約金額 %為本公司服務費用。

本公司有最低金額的接案限制嗎?

本公司對於業主的需求沒有最低金額的接案限制,而且不限於全室或局部裝修,本公司皆可為您提供服務。

業主自己若不想找設計師設計,業主自己製作設計圖,是否也能委任本公司的服務呢?

本公司驗收範圍主要是依照設計圖為驗收,所以只要設計圖完整,可供現場工程施作,本公司即可協助驗收以達到業主之需求。

業主欲找自己認識的設計廠商、設計師或統包廠商,也可以委任本公司嗎?

當然可以。

業主自己所尋找的室內裝修只要係合法登記、沒有跳票記錄、沒有重大司法或公告為不友善等紀錄,全台灣的設計、統包或裝修公司,包含:家具、家電、木地板等相關廠商,都可以委任本公司為您們服務。(本公司也有營造建材,如:家具、木板、磁磚、門窗等服務,深切期待業主能夠多加利用。)

如何從本公司所推薦的設計公司或設計師名單中找出適合業主自己的需求呢?

本公司平台會提供推薦設計師的作品網址,讓業主對設計公司或設計師與其設計風格有初步的了解。

業主也可依自己所喜歡的風格尋找其他設計師。業主與設計師進行溝通和瞭解,藉此觀察設計師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業主應該在甚麼時間向本公司申請服務呢?

建議業主在有房屋室內裝修的需求時,請聯繫本公司為您服務。如此本公司才能從中挑選設計廠商或設計師,進而就簽約上的審核、室內裝修施工至完工的驗收,提供您最完整的諮詢與服務。